《孔乙己》 读后深有感触
不知为何,越长大,越对鲁迅的作品越痴迷,这大概就是迅哥儿的魅力吧。下面让我来写写对鲁迅第一篇白话文小说《孔乙己》的感触吧。 在查阅资料的时候,突然很好奇鲁迅先生觉得自己的哪篇小说写的最好呢,就在孙福源去问鲁迅这个问题的时候得到了答案,当时鲁迅毫不犹豫的回答,《孔乙己》。相信大家都知道芥川龙之介有篇特别出名的小说叫《罗生门》,这篇小说仅仅3000字就写出了一个人间地狱,但是《孔乙己》才2573字,这2000多个字竞写出了当时看客门麻木不仁,写出封建制度的吃人本质,写出了知识分子的局限性,写出了人世间的人情冷暖,这么一比较,我只能说,《孔乙己》写的简直不要太好!!!短篇小说相较于长篇小说,更注重每一个词语甚至于每一个字的运用,必须要像艺术品一样用最有限的表达去完成它,而我们的迅哥儿是把这方面发挥到极致的人啊!!!